古晋,7月13日——一名10岁男孩因承认从洗车店偷取冰淇淋,今日被裁判法院判处两年行为改良保释。
裁判官Fatimah Azura Wan Ali在审阅了福利署提供的该男孩的感化报告后,决定对他实施这一措施。
她还要求男孩的父母或监护人签署一份保证书,确保他的行为改良,并向法院缴纳50令吉的保证金,同时参与司法部的互动项目。
根据刑法第380条,这名男孩被起诉,罪名成立后可面临最高10年监禁和罚款。
他于2023年5月21日晚上9点25分在Jalan Sungai Maong Tengah的一家洗车店实施了这一行为。
案件事实显示,5月22日上午9时30分左右,店主在房前的冰箱中发现冰淇淋不见了。
监控录像显示,这名男孩翻过商店的栅栏,从冰箱里拿走了几个冰淇淋。
当天下午12点30分,警方接到报案后,男孩被拘捕。
ASP Hisyam Junaidi负责起诉,而这名儿童没有律师代表。-婆罗洲邮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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